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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抵押期间转移所有权

admin 宁波律师 2024年05月07日
在抵押期间,抵押物的所有权原则上不能被转移。但如果行使抵押权或者质押权时,标的物所有权可以转移。这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一条和第四百二十八条的规定。这些规定明确了抵押权人和质权人在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前,不得约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标的物归抵押权人或者质押权人所有。但在实现抵押权或者质权时,标的物所有权可以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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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的所有权在抵押期间不能随意转移。但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此时,抵押物的所有权可以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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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需要经过一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一十条,抵押权人与抵押人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协议的,抵押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因此,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通常需要通过法院的拍卖、变卖等程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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